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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顾问观点| 2024-2028年中国数据要素行业市场规模预测
2024/5/7 中国投资咨询网

 1.1.1 2024-2028年中国数据要素行业影响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政策利好

2023年7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数据管理和流通方面,围绕数据管理能力提升、数据流通技术创新和数据流通生态培育三个方向,引导市场主体探索数据交易流通可行模式,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促进数据的合规、高效流通及使用。

2023年8月21日,财政部正式对外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并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将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相关的信息披露,有助于为监管部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加强宏观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支撑,标志着国家把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坚定决心。

2023年9月26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2023年数据要素发展大会”上发布了《数据要素白皮书(2023年)》,指出数据要素市场是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第三次飞跃的关键,不同的数据流通形态串联起各类主体,推动场内外数据要素市场活跃探索,引导数据要素在供需关系与价格机制的作用下实现最优配置,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数据要素多元化治理

为促进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实现数据要素的有效配置,数据要素市场需多个主体共同治理,不仅涉及数据来源主体、数据采集主体、数据传播主体、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应用主体,还包括数据监管主体等多个主体,因此,推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主体间的参与和深度合作是数据要素市场的必然。当前,北京、广东、上海等多地都在探索数据要素多元治理模式。如北京提出将数据提供方、需求方、运营服务方、交易监管方等多方资源聚合,形成数据要素产业链生态联盟,以联盟生态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共建共治共享;上海提出打造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的城市数治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数字化总体架构,初步实现生产生活全局转变,数据要素全域赋能;广东提出建立数据交易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开展数据要素市场监管执法;而贵州则在重点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多元数据治理体系,未来将会形成由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法治保障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数据多边治理。

(三)多源多领域数据融合,数据要素应用范围逐步拓展

多源数据的融合将更加紧密。单一来源的数据体量有限,数据维度单薄,仅仅包含局部信息,通常价值较为有限。随着数据处理技术的快速进步和算力的快速提升,对海量、多维数据的挖掘和分析成为可能。未来,对高质量多源融合数据的需求将不断上升,多行业、多领域的数据融合;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流动,将促进更多高质量数据的形成,更好发挥数据要素的价值。

数据要素在更多行业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以及省市级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数据要素的开发利用已经深入渗透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双重驱动下,数据要素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将不断涌现。在工业、医疗、金融、公共治理等领域,数据的赋能、赋值、赋智作用日益凸显;在公共服务领域,数据要素在防控救治、资源调配、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未来,数据要素的应用场景还将不断拓展,与农业、贸易、通信、能源等更多传统行业深入融合发展。

(四)数据要素共享机制不断加强

当前,我国以立法明确各类数据要素共享范围,明确数据要素共享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统一规范数据要素共享标准,推动数据要素跨部门协同合作,促进公共数据要素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安全高效共享。与此同时,我国也不断建立健全数据要素管理制度,进一步倡导数据价值的流通与共享。鼓励和督促大企业开放数据,破除数据要素垄断行为,提高数据要素交易公平性,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形成一个健康可持续的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未来,我国将通过积极参与制定有序的国际流动数据要素标准,来进一步促进数据要素的国际合作,形成国内国际数据流通双循环为数据要素共享创造更良好的条件。

二、不利因素

(一)数据要素流通规则不健全

数据要素的低成本复制性、负外部性强等特点对数据流通过程中的数据权益保护提出了挑战,参与主体需要通过明确的权力、责任、利益划分来建立信任和相互约束,但由于产权制度不明、行为规范准则不明、估值定价方法不明等问题的存在,各参与主体间的权利难以明确和保护,相关责任和利益难以得到公平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数据要素流通相关行为的指引并没有深入到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更多是对数据要素的规范利用和安全保护作出原则性规定。在数据要素流通立法体系尚不完善、数据要素流通行为缺乏统一监管机制的情况下,面对强监管形势,各类市场主体在探索数据要素流通的具体问题时缺乏合规风险评估依据,对责任判断没有稳定预期,对参与数据要素流通存在诸多顾虑。

(二)数据要素交易模式不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我国数据交易模式主要提供对接平台,在实际运行中尚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而德国通过打造“数据空间”构建行业内安全可信的数据交换途径,排除企业对数据交换不安全性的种种担忧,引领行业数字化转型,实现各行各业数据的互联互通,形成相对完整的数据流通共享生态。此外,日本从自身国情出发,创新“数据银行”交易模式,银行在与个人签订契约之后,通过个人数据商店对个人数据进行管理,在获得个人明确授意的前提下,将数据作为资产提供给数据交易市场进行开发和利用,最大化地释放个人数据价值,提升数据交易流通市场活力。相较而言,我国在数据要素交易模式方面与国外仍存在一定差距,未来还需要不断探索提升。

(三)数据要素治理问题有待提高

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数据,是我国经济发展建设的新型生产要素。而数据要素具有可复制性、非标准化、权属关系复杂等特征,数据要素交易存在安全脆弱性,数据要素经营主体间存在信任缺失,不利于数据要素市场的充分流通。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数据要素市场治理,健全完善数据治理制度体系,明确数据权属,形成更为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

(四)个人数据信息存在安全泄露风险

数据要素安全关系着企业品牌“生死”,但目前企业用户数据要素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些企业缺乏技术运维方面的专业安全人员,同时产生数据价值归属问题,出现“你的数据不一定是你的”“你的数据不知道在哪里”等现象,用户数据存在信息安全泄露风险。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82.3%网民表示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对日常生活造成影响,49.7%网民认为出现个人信息泄露情况。

(五)数据要素服务能力不足

数据要素服务能力不足是大部分中国数据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尽管中国的大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在持续提升,但在数据要素服务能力方面仍然存在短板。一方面,缺乏高质量的数据要素分析人才,使得数据要素在转化为具体应用时难以发挥最大价值。除此之外,数据要素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还不够,导致数据要素的交换和共享难度较大。

1.1.2 2024-2028年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预测

2022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998亿元;2023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约为1,217亿元。

我们预计,2024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将达到1,465亿元,未来五年(2024-2028)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7.05%,2028年将达到2,750亿元。

图表 中投顾问对2024-2028年中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预测

数据来源:中投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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